菲律賓投資移民
菲律宾移民基本要求
菲律宾特殊退休居民签证第一项目(适用于办理香港投资入境计划)
(一) 申请人资格 主申请人– 年满三十五岁之外国公民(与菲律宾无邦交的国家和菲外交部归类
被限制的人除外) ;
直系亲属– 主申请人的合法配偶及未满二十一岁的未婚子女,或被主申请人
合法收养之未满二十一岁未婚子女。
(二) 投资要求
主申请人三十五岁,须在菲境内政府认可之银行存款贰万美元;
注︰拥有永久居民身份期间,存款不能取,因菲律宾身份每年年检一次,如
不能证明存款仍然保留将无法通过年检而丧失居民资格。此存款亦不能动用
或借用作投资用途,取消签证时可申请取回存款。
须备文件 a) 完成菲律宾退休管理局(PLRA)申请表; b) 护照(有效期不少于一年), 与有效的入境签证; c) 结婚公证(配偶) ; d) 有效的医疗证明– 有效期6 个月; e) 有效期六个月之无犯罪纪绿公证(16 岁以上) ; f) 出生公证(子女) ; g) 每人1x1 吋和2x2 吋的相片各12 张(彩色、白底) ; h) 亲属关系公证书(证明所有申请者的亲属关系)。
投资移民顾问热线:(852) 2506-2219 [非办工时间: (852) 9687-3946]
QQ在线咨询: 184 002 8108 郭先生
图:塔阿尔火山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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